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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金銀盃小型足球賽



報名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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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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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定名:本球賽定名為「2023 金銀盃小型足球賽」,由金銀業貿易場 主辦,九龍小型足球總會協辦。

  2. 宗旨:推廣足球運動,增進行員間之友誼。

  3. 管理:本球賽由金銀業貿易場轄下之體育康樂組管理。

  4. 比賽日期:在 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間舉行(詳情於抽籤時公佈)。

  5. 比賽地點:九龍區七人硬地足球場。

  6. 截止日期:2023 年 9 月 25 日(星期一)。

  7. 抽籤日期:2023 年 10 月 3 日(星期二)下午 4 時正在本場 2 字樓 會議室舉行,歡迎參賽者出席,抽籤結果,不得異議。

  8. 獎項:設冠、亞、季及殿軍。頒獎典禮將會在 2023 年 12 月(確實 日期待定)金銀業貿易場行員大會舉行。

  9. 費用:報名費全免,但若報名而不到場比賽的隊伍,每隊將被罰款 港幣 500 元。

  10. 名額:參賽隊數限 12 隊,先到先得。

  11. 參賽資格:凡持有有效成人身份證及願意遵守本會章程之球員,每 隊限報業餘球員 15 名(出場球員七名,後備八名,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比賽進行當日未嘗註冊香港足球總會甲組、預備組及香港超 級聯賽球員為限)。如在球賽途中發現有球員違反參賽球員資格者, 該球員必要自動退出本球賽,不得替補。 若賽事途中發現有不合資格球員或未經報名之球員出賽,而被投訴 或抗議,由本場調查確實後,有關球隊立即被取消球賽的參賽資格。

  12. 報名事宜:

    1. 凡屬金銀業貿易場的行員並遵守本章程,均可報名參加,體育 康樂組有權對申請參賽之球隊及球員,予以審查及否決其參賽 申請,亦不會公佈否決參賽申請的原因;

    2. 參賽隊伍需填寫本活動的報名表格,繳交球隊隊長及各球員半 身近照一張(二吋),連同有效成人身份證副本及已簽署活動 聲明及同意書一併交回本場;

    3. 近照用於製造球員出場證,每行員只限一隊報名參加比賽。球 員人數及資料一經填報和/或抽籤後,各隊報名人數,不論足 額與否,不得更換或增加。

    4. 報名表格可於金銀業貿易場索取:香港上環孖沙街 12-18 號 3 字樓或本場網址 www.cgse.com.hk 下載。填妥表格後可郵寄或 親遞本場辦事處;

    5. 有關賽程可於 2023 年 10 月 4 日(星期三)或以後於本場網頁 www.cgse.com.hk 查閱。

  13. 出賽手續:

    1. 所有球隊須在法定開賽時間前十五分鐘到達比賽場地報到,開 賽前五分鐘核對身份,如在編定時間五分鐘內仍未報到者,作 自動棄權論。比賽最少 5 人出賽,如球隊人數不足,判對賽隊 伍得勝,判得 3 球(3 分);

    2. 比賽前由雙方負責人填報出場名單,連同球員出場證,呈交當 場球證檢查,開場至終場,隨時皆可更換球員,最多換 5 名, 凡已換出場之球員則不能復入。比賽開始後如不足 7 人進行比 賽,加入球員時不計算換人。如球隊在開賽前未有球員證呈交 者,該隊將被判棄權,判對賽隊伍得勝,判得 3 球;

    3. 所有球隊每場必須攜備 2 套不同顏色之球衣到場,以便球證選擇。

  14. 賽制:

    1. 除本章程內明文列出外,比賽採用七人小型足球賽制及香港小 型足球總會規例進行,唯不設越位;

    2. 以單淘汰制形式作賽,每場比賽 40 分鐘,每半場 20 分鐘,中 場休息 5 分鐘,如賽和則由雙方各派 3 名球員互射九碼球決勝 負,如未有結果,則採用突然死亡方式決勝負,如經 7 輪球員 互射仍未有結果,則以擲毫分勝負;

    3. 賽事不接受上訴,如有糾紛,由當值球證處理。

  15. 足球:比賽使用 4 號足球,球證於比賽前先檢查合格之比賽用球方 可進行比賽,請各隊帶備比賽用球。

  16. 衣著飾物:為保球員個人安全,球員請穿著適用於硬地場之球鞋, 不可穿著有釘之球鞋,可穿護脛出場。每隊必須穿著劃一同色球衣 出場,否則球證有權禁止球員出場。不建議球員佩帶任何非比賽用 之物件作賽,球員不可配戴有框眼鏡出場比賽,一切以球證評定合 格為準。球員必須負責自己的安全,所有意外造成損傷或傷亡,所 引致的後果,本場概不負責。

  17. 球衣事項:球隊出賽之球衣需同色及背面必須印有劃一無重複的號 碼,重複號碼之球員不得出場。守門員球衣必須與己方及對方球隊 的球衣顏色不同,請自行查看。球證保留每位球員之出場權利,球 隊不得異議。

  18. 比賽事項:

    1. 如球賽遭到滋擾或場外人士喧嘩,當值球證有權先暫停比賽, 對賽球隊也需協助球證處理,待處理後方可繼續比賽,剩下之 比賽時間及比數將由當值球證決定,球隊不得異議;

    2. 比賽途中若有不明異物進入場中滋擾球賽,該異物視為死物, 比賽仍需繼續進行,球證將於暫停期間內處理異物,球隊需待 異物處理後方可繼續比賽;

    3. 等待出賽之球隊於練習時,不可將任何物件投入場中以免影響 球賽進行,若屢勸無效,當值球證有權視該球隊為即場棄權論 處理。

  19. 罰則:如有球員經球證認為有破壞規則或不良行為者,本場將執行 以下罰則:

    1. 若球員累積兩次黃牌即變成紅牌警告者,除當場退出比賽外, 下場罰自動停賽一次。球員直接得紅牌警告者,除當場退出比 賽外,罰自動停賽二次。各球隊負責人必須負責所有球員在整 個賽事中的行為。紅黃牌警告將會於整個球賽累積及生效;

    2. 球員於場內或場外的不君子行為(任何恐嚇或辱罵球證等)或 集體毆鬥,經本場調查屬實後,犯規球員所屬隊伍將被取消資格,嚴重者可交由警方處理;

    3. 如比賽期間或比賽後發現被罰停賽球員出場比賽,該場比賽視 作即場棄權論,判對賽隊伍得勝,判得 3 球;

    4. 參賽球員必須服從球證和/或本場之決定,否則,本場有權取 消不遵守章程之球員的參賽資格。

  20. 天氣改期:

    1. 若比賽當天的首場比賽前兩小時或比賽進行中天文台公佈懸 掛八號或以上強風訊號、紅色或以上暴雨警告,當日比賽自動 改期,請在下一個工作天留意網站公佈;

    2. 一般天雨,球隊必須按抽籤結果到場,由當值球證決定是否繼 續比賽,倘因特別情形,本場有權將比賽日期或時間,隨時取 消或延期。

  21. 球賽腰斬:球賽腰斬(已開始之賽事被迫終止)將分為以下類別處理:

    1. 因天氣惡劣令球賽延誤或中斷,球證有權即場腰斬比賽及終止 當天餘下之賽事,處理方法如下:

      1. 已開始比賽而於上半場完場前被腰斬之賽事,本場將另 作安排延賽,並以賽事腰斬時之時間及入球紀錄繼續進 行比賽(包括紅黃牌警告紀錄);

      2. 已開始比賽而於上半場完場後(下半場仍未開始)被腰 斬之賽事,本場將另作安排延賽,並以賽事腰斬時之時 間(則下半場之半場比賽時間)及入球紀錄繼續進行比 賽(包括紅黃牌警告紀錄);

      3. 已開始比賽而於下半場完場前被腰斬之賽事,以當時腰 斬時之比數為最終賽果(包括紅黃牌警告紀錄);

    2. 因球隊球員引致之事件,如打架,辱罵球證等,本場將先根據 球證所提交之報告而再作結論;

    3. 本場擁有最終的解釋權。

  22. 投訴:

    1. 所有判決以當值球證的決定為最終賽果,請各球員尊重球證之 判決,任何恐嚇或辱罵球證等不君子行為,立刻紅牌出場,各 球證均會嚴厲執行,若球證受到恐嚇,向本場投訴,嚴重者則 報警處理;

    2. 如球隊對球證之判決有任何意見,可於賽後書面向本場反映, 嚴禁當場向球證理論或挑釁,否則本場保留向球隊處分之權利。 本場就有關球隊之意見向球證反映、調查及跟進。

  23. 聲明:

    1. 球隊以至球員必需負責財物及自身之安全,足球比賽是一項經 常出現身體碰撞之運動,球員無可避免發生意外或有受傷的機 會,故參賽隊伍的球員必須清楚明白,參加本場主辦之活動在 比賽過程中,若有任何意外而導致受傷或傷亡,財物損失和/ 或引致的後果,參賽隊伍的球員必須自行負責,本場概不負責;

    2. 球員必需確保健康狀況良好,各球員必須簽署本場活動聲明及 同意書,本場方接納其參賽的申請,方可進行比賽。

  24. 代表本場:優勝隊伍有機會代表金銀業貿易場參加港澳埠際賽。

  25. 章程:本章程若有未盡善之處,本場保留修改此章程之權利而無需 另行通知。

  26. 如有垂詢,請致電 25433147 體育康樂組總幹事嚴德雄先生或 36780000 體育康樂組秘書 Alice Lai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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